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植物命名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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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植物分类的阶层系统和命名 (一) 植物分类的阶层系统 [[文件:APG4.png|缩略图|APG4]] (一) 植物命名法——双名法 1. 属名(大写) (1)以古老的拉丁文名字命名,如''Papaver'' 罂粟属,''Rosa''蔷薇属 (2)以古希腊文字命名,如''Oryza''稻属 (3)根据颜色、气味命名 (4)根据植物的某些特征命名 (5)根据用途或植物含有的某种化合物命名 2. 种加词(小写):大多数为形容词,少数为名词的所有格或为同位名词 (1)表示植物的特征,如小叶石楠Photinia parvifolia(小叶的) (2)表示方位,如东方香蒲''Typha orientalis'' (东方的) (3)表示用途 (4)表示生态习性或生长季节 (5)人名 3. 命名人 (1) 命名人通常以其姓氏的缩写来表示,并至于种加词之后。命名人要拉丁化,第一个字母大写但不使用斜体。例如Linnaeus(林奈)缩写为Linn.或L.(L.一个字母,只限于Linnaeus一人,因他为特别著名的分类学家,无人不晓之故,其他命名者的名字均不作一字母的缩写) (2) 当父子(女)均为命名人时,儿子或女儿的姓后加上“f.”或“fil.”(filius儿子,filia女儿)。例如Hook.代表William Jackson Hooker,其儿子Joseph Dalton Hooker通常写作Hook.f. (3) 同一学名系由甲植物学家命名,但未经正式发表,后经乙植物学家描述代为发表,则甲乙都应作为学名的命名人,甲作者置于前,乙作者置于后,在两作者姓名之间加“ex”(从)来表示 三名法、四名法用于命名亚种和变种 三名法:属名+种加词+亚种或变种加词 四名法:属名+种加词+亚种加词+变种加词 二、 国际植物命名法简介 (一) 植物命名的模式法和模式标本 1. 主模式标本(全模式标本、正模式标本)(holotype),是由命名人指定的模式标本 2. 等模式标本(同号模式标本、复模式标本)(isotype)与主模式标本为同一采集者在同一时间与地点采集的同号复份标本 3. 副模式标本(同举模式标本)(paratype)对于某一分类群,著者在原描述中除主模式、等模式标本外同时引证的标本 (二)每种植物只有1个合法的正确学名,其他名称均作为异名或废弃 (三)学名包括属名和种加词,最后附加命名人之名 (四)优先律原则 (五)学名改变 杉木最初由Lambert命名为''Pinus lanceolata'' Lamb.(1803年),1926年,Robert Brown 又定名为''Cunninghamia sinensis'' R. Br. ex Rich.。1827年,Hooker在研究过原始文献后认为它应属于''Cunninghamia''属,但由于前一学名先发表,故杉木的合用学名为''Cunninghamia'' ''lanceolata'' (Lamb.)Hook.,其他两个学名成为其异名,而''Pinus lanceolata'' Lamb.称为基原异名 (六)保留名 对于不符合命名法规的名称,但由于历史上惯用已久,经国际植物学会议讨论作为保留名。例如某些科名,其拉丁词尾不是-aceae,豆科Leguminosae(或为Fabaceae)等 (七)名称的废弃 1.同物异名 2.异物同名 参考资料:[1] 吴国芳等.植物学(下册). 北京:高等教育出版社,2020 {{学科分类}} [[Category:植物学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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